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2026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2026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的具体要求,参照《关于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2.坚持素养、能力与知识并重,着力加强对道德品质、学术修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学素养、创新能力、身心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核。充分发挥学科、导师在博士研究生选拔与评价中的主导作用。
二、考核组织管理
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统筹管理“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及对本单位的招生监督工作。
本单位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工作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落实“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具体实施。
三、网上报名
根据《简章》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四、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详见《简章》。
五、报考材料及寄送
考生参加考核前,须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请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材料详情参照《简章》。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考材料。报考材料需按材料清单顺序在左上角标注材料序号,首页制作目录,扫描成1个PDF文档,请将报考材料电子版于2025年12月8日前发送到我所邮箱:ysskyb@163.com,邮件主题为:XX考生-报考导师-报考材料,材料要求:全部材料做成连续PDF扫描件,发送到各培养单位教育管理处邮箱,材料命名方式:考生姓名+培养单位代码+报考导师+报考专业代码(例如:XXX+001+XXX+100506)。
如未通过审核材料可自行取回。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有捏造、篡改、剽窃、伪造材料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纸质材料寄送时间: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6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及联系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周老师,010-64089102(请以EMS寄送)。
六、报考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工作将于2025年12月10日-15日内进行,经招生办公室初审后,我所将聘请3-5名副高级以上专家及报考导师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按1:3比例原则择优确定推荐入围申请者名单,审核结果由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通过后,在我所进行公示。
七、考核时间及安排
考核时间:2025年12月22日-26日
请于2025年12月7日24:00之前扫描本文件末的二维码,实名申请加入我所“申请-考核”微信群。未按时入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核。
考核时间安排

八、考核内容与要求
(一)考核内容
包括笔试和面试。重点考查考生专业知识与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批判思维能力、横向思维能力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笔试:按照《中国中医科学院 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业务课 1、业务课 2 进行笔试。
2、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对本学科前沿动态掌握情况、思维能力、科研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及其综合素质等进行考察。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测试、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及综合素质考核。其中:专业基础测试,包括但不局限于专业基础知识;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和口语水平;综合素质考核,包括综合素质与能力、应用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所报考专业前沿知识掌握的程度、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面试考核专家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本学科专家组成。每位考生的总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
(二)考核要求
1、一旦发现作弊行为,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考核。对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九、考核成绩
考核总成绩折合为权重成绩百分制(100分)。
总成绩占比:笔试(100分)占30%,包括业务课1(100分)15%+业务课2(100分)15%;外语应用能力(100分)占10%;综合面试(100分)占60%,包括面试40%+专业基础知识20%。
十、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参照《简章》。
1.各培养单位根据量化考核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排名,面试成绩相同者按外语成绩排名)出具拟录取意见,并将本单位汇总的复试权重表电子版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培养单位公示合格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本单位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复试权重表、合格名单纸质签章版及扫描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经中国中医科学院招生委员会审定,预计2026年6月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占用导师招生指标。
2.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或参加考核者不予录取。
6.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7.单科(或单项)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复试,权重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取。
8.申请研究方向或导师下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报名参加普通招生博士研究生考试;非同一导师(团队)名下,不可“申请-考核”制调剂录取。
9.拟录取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留学生需提供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外国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未达到以上要求者,取消入学报到资格。
十一、考核监督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招办监督举报电话:010-64089173;
医史所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10-64089108(纪检办公室);
医史所考生接待电话:010-64089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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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
2025年12月5日
